各教学系: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,适应省级骨干高职院校的需要,根据《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暂行规定》和有关文件精神,2010年末,我校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(含在读研究生)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应达到30%,兼职教师的比例应达到20%,每年安排到相关行业、企业参与产学研相结合的实践活动的人数不少于本系专任教师数的15%。
请各教学系在确保完成教学任务的情况下,统筹安排,全盘考虑,认真落实学历提高、兼职教师和实践锻炼三项指标的要求,尽快研究落实参与人员名单,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2010-2011年度三项指标计划(学历学位、兼职教师、实践锻炼)人数及人员名单报送人事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