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建设,美术学院学生党支部于5月21日召开了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会议。
此次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六章第四十九条至第七十六条: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。学生党员们详细学习了各类违纪行为包括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等多个方面内容,其中条例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,既有警告、严重警告等轻微的处罚,也有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甚至开除党籍等严厉的处罚,这种明确的处罚标准,既体现了对违纪行为的严厉打击,也确保了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。
此次党员同志们通过对条例文本的认真研读,对违纪行为的界定、处罚标准以及对个人和组织的影响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,并深刻体会到加强自我约束、严格执行纪律规定的重要性。作为一名党员,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,严格遵守党的纪律,确保在任何时候都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明确自身的责任与义务,坚定自己的信仰和追求,始终做到心中有戒,行有所止,做到学深悟透,知行合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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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文:黄冬梅
校对:卢祉汐
审核:全 馨